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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集团(600778) - 友好集团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友好集团友好集团(SH:600778)2025-10-29 18:46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下简称"公司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 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上市规则》所认定有关联关系的,包 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公司关 联方之间进行的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 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第二章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规范 第四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