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股份(603618) - 杭电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 0 二五年十月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 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30000609120811K。 第三条 公司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335 万股,于 2015 年 2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