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2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35万股[4] - 公司注册资本为69137.5616万元[5] - 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200万股,占股本总额60%;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800万股,占注册资本40%[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91375616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4]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9]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请求相关方诉讼[32] - 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需承担连带责任[35] 股东会相关 - 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42]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4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8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2] - 公司每年按可分配利润一定比例现金分红,现金分配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128] - 公司未来12个月内外投等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5000万元,或达总资产5%,可不进行现金分红[12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45]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7]
杭电股份(603618) - 杭电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