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或组织包括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等[6] - 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等[6] 关联交易内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9项[9]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有适用政府定价、指导价等5种[10]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有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5种[10] - 关联交易无法按原则和方法定价需披露确定原则等并说明公允性[10] 关联交易结算 - 交易双方按协议约定价格和数量计算价款并结算[11] 关联交易管理 - 财务管理机构跟踪关联交易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并报董事会备案[11] 关联交易审议 - 应披露的关联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决议[12]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2] 关联交易披露金额标准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6]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6]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审计报告或评估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7]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权或能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0] 关联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9] 关联出资豁免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达到重大关联交易标准,所有出资方均以现金出资并按出资比例确定股权比例,可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15] 独立董事交易豁免 - 同一自然人同时担任上市公司和其他法人或组织独立董事且无其他关联情形,该法人或组织与上市公司交易可申请豁免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和披露[15]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审议和披露规定[17] 股东会表决关联交易 - 关联股东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需回避,股东会表决扣除关联股东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后由非关联股东表决[14] 资金资源管理 - 公司应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21] - 公司不得拆借资金、提供委托贷款等方式供关联人使用资金[21] 关联交易披露规定 - 公司应按上交所规定披露关联交易有关内容[21]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应履行审批程序[22] 家庭成员范围 - 本制度所称“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有明确范围[22]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实施,修改亦同[22] 制度未尽事宜处理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2] 制度抵触处理 - 本制度与后续规定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22] 制度解释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2] 未规定事项适用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相关义务等未规定时适用《上市规则》[21]
杭电股份(603618) - 杭电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