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制度调整 - 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 - 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6] - 拟修订内部审计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多项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7]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第一条修订后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内容[9] - 《公司章程》第八条修订后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为总经理,由董事会选举产生[9] - 《公司章程》新增第九条,明确法定代表人相关民事活动法律后果及责任承担[10] 股份相关 - 公司成立时向全体8位发起人发行5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10336万股,均为普通股[11]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6]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7]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22]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2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设有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4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5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5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5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58]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披露财务报告等事项应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65]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67] - 无重大投资计划时,公司每年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68] 其他事项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董事会秘书1名,财务总监1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59]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65]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并允许其陈述意见[73]
德龙激光(688170) - 德龙激光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