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 - 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经审计折合的净资产方式出资7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0%[7]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以经审计折合的净资产方式出资4800万股,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0%[7]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691,375,616股,均为普通股[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2] -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5] -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 股份交易与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9]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1]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11] - 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11]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1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5] - 公司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公司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公司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公司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 公司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3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35] 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40]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4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2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41]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提取任意公积金[46] -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6]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46]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46] 制度修订相关 -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将同步修订,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53][54][55] - 公司修订和制定部分治理制度,包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20项[56][5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修订或制定需股东大会审议[5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12项制度修订或制定无需股东大会审议[57]
杭电股份(603618) - 杭电股份: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