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名科技(300522) -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世名科技世名科技(SZ:300522)2025-10-29 18:59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作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18] 财务资助与股份发行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 - 章程或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利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有不正当目的,可在十五日内书面答复并拒绝查阅[6]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高监提起诉讼,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子公司相关损失按规定诉讼[8] 对外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总资产百分之三十,一年内累计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经特定审议[9]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股东会审议部分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公司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0] 股东大会 - 股东大会/股东会在公司住所地或通知列明地点召开,现场会议在证券交易日召开,提供网络投票服务[1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变更现场会议地点,召集人应在会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0]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0] - 个人股东出席股东大会需持相关证件,代理人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需出示相应证件和授权书,股东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姓名、表决权等内容[10] - 股东会要求董事等列席会议,董事等应列席并接受质询,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召集股东会[10] 董事任职资格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董事等且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11]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执照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执照等之日起未逾三年不得担任公司董事[11] - 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11] 董事会委员会 - 董事会设立的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应为单数且不得少于3名,成员中应有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11]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4] 独立董事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3] - 独立董事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前三项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公司建立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机制,相关事项需经该会议审议[1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1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6] - 公司与其持股90%以上的公司合并,被合并公司不需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5]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