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2] - 已发行股份数为536,582,210股,均为普通股[2]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4]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相关决议[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审议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9] 会议召开与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1]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1]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3]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6]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设董事长1人[18]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20]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五年以上履行职责必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1] 公司报告披露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向相关机构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2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26] 公司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1] - 新增《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等六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3]
ST先河(30013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