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中捷资源(00202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中捷资源中捷资源(SZ:002021)2025-10-29 19:31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 定人数的 2/3(即 4 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的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 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证会议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 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以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