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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资源(002021)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中捷资源中捷资源(SZ:002021)2025-10-29 19:31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 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保证财务信息的真 实性和连续性,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六)负责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签署公司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 3 年没 有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受到注册会计师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