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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捷资源(00202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中捷资源中捷资源(SZ:002021)2025-10-29 19:31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 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 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独立、 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 责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 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告修正、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中的财 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中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年报信息披露 存在其他重大错误等情况,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重大 差错的其他情形。具体包括: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 出正确判断的; (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