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和机构[2][5] - 持股 5%以上的股东属于信息披露适用范围[5] - 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重大事件适用信息披露制度[12]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 4 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23]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 2 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3]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 1 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23]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至少提前 5 个交易日申请[23] 业绩预告与修正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 1 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 15 日内预告[29] - 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 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29]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且利润总额、净利润或扣非后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需进行业绩预告[29] - 披露业绩预告后,预计本期业绩与预告差异幅度达 20%或盈亏方向变化,应及时披露更正公告[30] - 披露业绩快报后,预计本期业绩与快报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 20%以上,或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期末净资产方向不一致,应及时披露修正公告[3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10%以上应及时披露[4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应及时披露[42]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应及时披露[42] - 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应及时披露[4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以上且超 1000 万元应及时披露[4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 10%以上且超 100 万元应及时披露[43]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0%以上且超 5 亿元应及时披露[45]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且超 5 亿元应及时披露[4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 30 万元以上的交易应及时披露[4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 3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 0.5%的交易应及时披露[45] 其他重要披露事项 - 担保事项需披露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及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8] - 公司应披露当期研发支出金额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构成项目、费用化及资本化金额及比重[53] - 开展新业务需披露原因、准备情况、行业情况、管理情况、审批情况、风险提示等信息[53] - 公司应识别并披露可能对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57] - 发生重大风险事项需及时披露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具体影响[57] - 出现重大事故或负面事件需及时披露具体情况及其影响[58]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 50%以上及之后质押需披露相关信息[65]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超 50%且出现债务逾期等情形需披露债务逾期金额等信息[65] - 持股 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在 2 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并披露质押数量及占比[66] - 涉案金额超 1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及时披露[68] - 公司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应于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严重异常波动需核查并披露结果[61][62]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公司定期报告由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等编制草案,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董秘组织披露[74] - 临时公告由证券部草拟,董秘审核,重大事件需董事长批准,涉及重大事项按规定提请审批后由董秘组织披露[74][75] - 重大事件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董秘评估审核后组织起草文件,经审定、审批后提交深交所审核并公开披露[75] - 未公开信息报告义务人通报董秘,董秘通报董事长及相关责任人,披露文稿由证券部拟定、董秘审核,经董事长签发后公开[76]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80] - 部门、子公司等信息披露问题,董秘可建议董事会处罚责任人,但不免除董高责任[81]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被监管处罚,董事会检查制度并纠正,处分责任人[81]
中捷资源(00202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