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义务人 - 公司董事、高管等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是报告义务人[4] 重大事项报告范围 - 对外投资和提供担保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报告[7] - 其余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报告[8]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等情况需报告[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等关联交易需报告[9] - 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情况需报告[10] - 重大风险事项包括可能重大亏损、重大债务未清偿等16种情况[11] - 其他重大事项包括变更公司名称等、经营方针等重大变化、会计政策变更等[12] 股权相关报告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或有强制过户风险需关注[13] - 公司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达5%或5%以上股东拟买卖达1%以上或致控股股东变化需报告[15] 信息管理与报告流程 - 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重大信息及其披露,董事会秘书具体执行[5] - 报告义务人有报告重大信息、提交资料及保密义务[5]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等前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5]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三个时点后各部门应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7] -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按六种情况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7][18] - 以书面形式报送重大信息需包含五类相关材料[19]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1]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21] - 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第一责任人[22] 责任与制度规定 - 重大信息瞒报等导致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3]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5]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25]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5]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度解释及修订[2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中捷资源(00202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