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 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股东会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7]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应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内容并提交审议[18]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20] 投票相关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通过深交所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15 - 9:25,9:30 - 11:30,下午13:00 - 15:00[2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25]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两名及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27][28] 其他规定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8]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规定的股东可向股东征集投票权,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且应无偿征集[32][33] - 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若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书需公证,相关文件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33][34]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会(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46] -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4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参与表决,若关联股东无法回避,公司征得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后可正常表决[46] -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民主选举产生[51] - 股东会对列入议程的提案采取记名式投票表决,每一股享有一票表决权,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无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3] - 董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会表决,提名人提名前应征得被提名人同意[48][51] - 会议记录需保存10年[59]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61]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作特别提示[64]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管理层具体实施[65] - 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2个月内实施方案[66]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在指定媒体发布[62][7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65] - 遇国家法律法规修订抵触时应及时修订,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6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67]
传艺科技(0028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