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进智能(003025)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 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审计、提名与薪酬 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与 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 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咨 询和建议。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按照股东会的有关决议,适时组成新的委员会或解散 现有的委员会,也可以同时设立多个委员会。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应履行对其下属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不得因权利交由下 属委员会行使而免除其应尽的义务。 第十条 专门委员会召集人行使以下职权: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条 各委员会的委员应当: 第二章 专门委员会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