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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进智能(003025)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思进智能思进智能(SZ:003025)2025-10-29 19:31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推 动提升审计质量,维护利益相关方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