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进智能(003025) -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受聘可兼任公司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经营运作系统,促进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任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