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森股份(300335)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
迪森股份迪森股份(SZ:300335)2025-10-29 19:3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7] - 在持股5%以上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7]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11] - 最近36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11] 独立董事任职数量及比例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4]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候选人[12] - 股东会选2名以上应实行累积投票制[14] 独立董事任期 -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但不超6年[14] - 连续任职满6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4] 独立董事履职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履职聘请中介及行使职权费用公司承担[23]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专门会议应提前3日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22] - 需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通过[22] 独立董事解任与补选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职[15] - 因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其他规定 - 应当披露关联交易等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1]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6] - 2名及以上书面要求延期未被采纳应向交易所报告[2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原则上会前3日提供资料[30] - 会议资料公司保存至少10年[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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