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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思软件(3005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博思软件博思软件(SZ:300525)2025-10-29 19:31

董事及高管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信息变化或离任后也需2个交易日内申报[6] 董事及高管减持规定 - 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0] - 离职后6个月内、公司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等未满6个月、自身涉嫌违法犯罪未满6个月或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等不得减持[11] - 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5]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各自持股总数25%[16] 董事及高管买卖股票限制 - 公司年度报告等公告前15日或5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3]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并披露[13] 董事及高管股份转让计算 - 以去年最后交易日持股为基数算当年可转让股份数,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16] 董事及高管股份登记 - 公司发行股份等对董事、高管转让股份设限,应登记为有限售条件股份[17] 权益股份增持规定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30% - 50%,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增持不超2%[18] - 拥有权益股份达已发行股份50%以上,增持不影响公司上市地位[18] - 增持主体披露计划后,实施期限过半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8] - 特定情形增持股份比例达2%或完成计划或期限届满时,需核查并披露结果[19] - 拥有权益股份达50%以上,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应披露进展,期间不得增持[2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事、高管买卖股票披露情况,发现违法违规及时报告[5] - 董事、高管及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