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思软件(300525)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博思软件博思软件(SZ:300525)2025-10-29 19:31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聘用、解聘需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经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8] - 聘期1年可续聘,续聘无需再次履行程序[11] 审计费用与信息披露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公司应说明信息[10] 审计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不超两年[13] 文件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改聘相关规定 - 特定情形公司应改聘,年报审计期间除特定情况不得改聘[14][15]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关注特定情形,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处理[17] - 董事会可通报批评责任人,违约损失由责任人承担[17] - 情节严重对责任人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17] 制度相关 - 存在特定严重行为经股东会决议公司不再选聘[18]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0]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