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龙激光(688170) - 德龙激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6年[10] 独立董事补选 - 因不符合规定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4]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0]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独立董事报告与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含履职情况的述职报告[2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30] - 中小股东指除特定人员外其他股东[3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5]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7][28]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可核实投资者问题[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4]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苏州德龙激光股份有限公司[35] - 时间为2025年10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