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能科技(603933) - 睿能科技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睿能科技睿能科技(SH:603933)2025-10-29 19:30

定期报告披露 - 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报在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披露时间[2] - 因故变更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申请[13] 信息保密与交易限制 - 董事等在定期报告编制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公布前不得泄露内容[4] - 董事等在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季度报告等公告前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4] 审计与审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协商确定年度财报审计时间,督促提交审计报告[10] -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11] - 审计委员会对各期财务报告审议表决并提交董事会审核[11] 报告编制与送达 - 董事会秘书负责定期报告组织编制、披露及预约披露时间工作[13] - 定期报告编制协调会于每年1月、4月、7月、10月上旬召开[14] - 董事会召开前2日(季度报告)或10日(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董事会秘书送达审核稿[16] 业绩预告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预告[18]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在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预告[19]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进行业绩预告[18] - 扣除特定收入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特定利润为负值需预告[18] - 业绩提前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及时披露相关财务数据[18] 其他 - 公司管理层在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向独立董事汇报情况并安排现场考察调研活动[8] - 公司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计划[11] - 因定期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被监管,审计部查实原因并更正[21] - 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时,按规定执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