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002645)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华宏科技华宏科技(SZ:002645)2025-10-29 19:32

投资决策 - 重大投资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审计评估并提交股东会,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公司证券投资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和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保荐期需保荐机构同意[13] - 公司实行分层决策制度,分公司无权决策,子公司在授权范围内投资[8] 投资限制 - 风险投资后十二个月内,不得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变更投向,反之亦然[17] - 只能用自有资金证券投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或变更投向一年内不得投资[13] 投资流程 - 风险投资前建立完善内控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查[16][17] - 董事长或总裁根据授权签署投资文件或协议[19] - 业务部门执行投资决策并制定实施计划[19] 投资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门定期审查投资项目进展并做好信息披露与审计[19] - 财务负责人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调配资金[20] - 审计监察部门定期对投资项目内部审计并提书面意见[20] 项目后续 - 投资项目实施完毕报送结算文件并申请审结[20]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和效益情况[20] - 重大投资项目异常时董事会责成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20] 其他 - 投资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执行[6] - 控股子公司风险投资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影响较大时公司参照履行披露义务[17] - 对金融类公司投资参照本制度执行,但对金融类公司的投资除外[18] - 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22]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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