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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宏科技(002645)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华宏科技华宏科技(SZ:002645)2025-10-29 19:32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过半数委员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 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 士,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 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