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名科技(300522) -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 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并保证其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董事应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以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 义务和责任,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