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名科技(300522) -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担保管理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签署担保文件[2] - 董事会决定担保前需掌握被担保人资信状况[6] - 申请担保人反担保应与担保数额对应,禁止流通或不可转让资产应拒绝担保[7] - 为控股、参股子公司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7] 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八种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8]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 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且其他股东按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保,部分情形可豁免股东会审议[9]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8][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0] 信息披露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担保事项[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是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登记备案与注销[14] - 财务部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定期与银行核对,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披露信息[14] - 财务部对被担保单位进行资信调查、评估,办理担保手续等工作[14] - 财务部加强对借款企业跟踪管理,收集财务资料,定期分析并报告[1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内未履行还款等情况,财务部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通报[15] 纠纷处理 - 担保事项出现纠纷,经授权公司派员处理,履行担保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16] 责任与制度 - 董事会视风险、损失等决定对有过错责任人处分[16]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0]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