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名科技(300522) -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世名科技世名科技(SZ:300522)2025-10-29 19: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6月16日核准首次发行1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7月5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322451507元人民币[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322,451,507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9] 股东信息 - 公司发起人吕仕铭认购2643.7万股,占比52.874%[17] - 公司发起人王敏认购450万股,占比9%[17] - 公司发起人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认购500万股,占比10%[17]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董事会可在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需经股东会决议[23]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三种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9]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40] - 股东对违反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2]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情况请求诉讼[43][4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并决定报酬事项[54] - 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54] - 股东会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5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1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主持[136]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42]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相关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42]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履行职责所需的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45]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78]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额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80]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81] 审计相关规定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191] -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19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