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名科技(300522) - 苏州世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审议同意,再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2] - 采用公开选聘方式,通过官网发布含评价要素和评分标准的选聘文件[8][10] - 审计委员会提议选聘,拟定事务所报董事会,审核后公示再报股东会批准,最后签服务协议[12]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3] 费用与信息披露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及原因[11] - 应在年报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15] 改聘规定 - 出现六种情况时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17]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需了解原因并评价执业质量[17] - 董事会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在会上陈述意见[17] - 除特定情况,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18] - 拟改聘时应披露前任情况、变更原因及沟通情况[18]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8] 其他 - 负责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证券期货违法执业行政处罚[4]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7]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10] - 选聘时需审查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明确信息安全责任[15]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需了解原因并报告[18]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并负责解释[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