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本与结构 - 2008年3月31日获批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5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1,338.5629万元[7] - 整体变更设立时股本总数为7500万股[19] - 厦门汇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折为发起人股4850.25万股,占比64.67%[19] - 宏立投资有限公司折为发起人股1879.5万股,占比25.06%[19] - 厦门市新福源工贸有限公司折为发起人股770.25万股,占比10.27%[19] - 公司股份总数为121,338.5629万股,均为普通股[20] 股份限制与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21] - 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25%[30]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0]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违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或撤销[3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诉讼[39]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拒绝或未在30日内诉讼,或情况紧急时,股东可自行诉讼[4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9][6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明确限制[6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68]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9]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82][83] - 独立董事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77][78]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7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6][87]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以上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90]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7]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91]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0]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01]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视为不能履行职责[104]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也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04] - 董事辞任,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105][107] - 董事辞任生效后三年内、任期届满后一年内,忠实义务仍然有效[108] - 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10]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0]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113]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1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形之一由董事会审议[11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形之一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19] - 公司受赠现金资产等2种情形可免按规定提交股东会审议[121] - 对外担保除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22]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4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3]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等情形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125]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2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2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主持[126] - 董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127]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4]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4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48]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8] 公司经营与财务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154][155]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158]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67]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6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70] -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可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分配股利[171][172]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公司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73] - 公司未来12个月内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可不进行现金分红[174]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7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76]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76]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76] -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80]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89]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90] 公司合并与分立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8] - 公司合并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99] - 公司分立需对财产作相应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200] - 公司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200] -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若有协议按协议约定[200]
合兴包装(00222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