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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钠股份(00053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顺钠股份顺钠股份(SZ:000533)2025-10-29 19:33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和 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 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对全体股东负责。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事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与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人。董 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