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牛信息(30089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铜牛信息铜牛信息(SZ:300895)2025-10-29 19:33

募集资金支取与协议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或独财[5] - 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协议[5]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 开设专户数量原则不超募投项目个数,增加需深交所同意[10] - 超募资金存于专户管理[11] - 不得将募集资金存非专户,也不得将其他资金存专户[11] 募集资金使用规则 - 使用应与招股或募集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擅自或变相改变用途[15] - 原则用于主营业务,非金融企业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等高风险投资[15] 募投项目相关 - 变更募投项目须股东会批准,履行披露等义务[7] - 超过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应检查项目可行性[17] - 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19] - 节余达或超项目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9]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原则在到账后六个月内进行[20] - 暂时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21]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22] - 改变募投项目或单个项目使用资金超披露数额5%,总经理报董事会[25] - 募投项目原则不变更,确需变更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27]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视为用途变更[28] - 变更后项目应投资主营业务[30] - 拟变更为合资经营,公司应控股[35] 核查与监督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3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2]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32] - 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调整计划并披露信息[33] - 当年有资金使用,聘请会计师专项审核并披露结论[34] - 保荐或独财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资金存放等情况[34] - 保荐或独财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出具年度资金存放与使用核查报告[34] - 发行证券购资产或募资收购资产,在资产权属变更后连续三期年报披露情况[36]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36] - 保荐或独财至少每季度现场调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