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牛信息(300895)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5] 现金分红政策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一般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7] - 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7]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7] - 现金分红金额达或超当期净利润100%且达或超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50%需披露相关内容[8] 股东回报规划 - 以三年为周期,董事会每三年重新审阅《股东回报规划》[12] 分红流程 - 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管理层、董事会提出分红建议和预案[1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20] -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董事会两个月内执行[21] 信息披露 - 定期报告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调整说明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情况[23] -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包含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等内容[23] - 高送转方案披露相关股东持股变动等情况及风险提示[25] 决策与监督 - 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方案研究论证时机等事宜[18] - 股东会审议前与股东交流并答复中小股东问题[1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19] - 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发表意见[20] 保密要求 - 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登记名单并保密[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