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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利(301066)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万事利万事利(SZ:301066)2025-10-29 19:33

第五条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 对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股东会工作人员应该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 的选票。董事会秘书应对累积投票方式、选票填写方法做出说明和解释。 第六条 运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的具体表决办法如下: (一) 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杭 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在选举两名以上(含两 名)董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选举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持有的每一股 份都拥有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选举 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