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3010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万事利万事利(SZ:301066)2025-10-29 19:33

离职交接 - 离职董事及高管需在5个工作日内移交文件并签《离职交接确认书》[9] 保密与义务 - 董事及高管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任职结束后有效,其他义务持续两年[12]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管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每年转股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12] 解任与赔偿 - 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5] 离职生效 - 董事辞任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等,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4] 自动离任 - 董事任期届满未连任、高管任期届满未连聘自相关决议通过日自动离任[4] 解任生效 - 股东会等可分别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等,决议作出日生效[4] 离任审计 - 如离职人员涉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可启动审计并向董事会报告[10] 问题追责 - 公司发现离职人员问题,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追偿含直接损失等[15]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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