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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利(3010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万事利万事利(SZ:301066)2025-10-29 19:33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杭州万事利丝绸 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 任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或者辞职。董事辞任 应向公司提交书面报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 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或独立董事辞任将导 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的规定,或独立董事中没有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或独立董事 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在改选出的 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