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30106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 运作》")、《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 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是: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可由公司董事兼任。但如某一行为应由董事及董事会秘 书分别作出时,则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