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利(301066)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公司可设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或"委员会"),作为负责公司内、外 部的审计、监督和核查工作的专门机构,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条 为确保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万事利丝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 专业人士,在新成员就任前,原成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八条 《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关于董事义务的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