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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事利(301066) - 主要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万事利万事利(SZ:301066)2025-10-29 19:34

股东与高管股份规定 - 公司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2] - 董事和高管申报个人及近亲属等身份信息需在特定时间[3] - 董事和高管所持公司股份变动需2个交易日内报告披露[4] 违规买卖及减持规定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归公司[4][5] - 董事和高管集中竞价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7]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8] - 董事和高管在定期报告公告前特定时间不得买卖股票[8]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在多种情形下不得转让[9] 责任追究与处理 - 董事和高管违规若能证明非真实意思可不被追责[12] - 追究责任方式包括处分、赔偿、刑事责任[12] - 公司对违规行为及处理应完整记录并及时报告披露[1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及章程执行[15]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批准、修订并负责解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