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晶(00219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上交易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批准[13] - 与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0.5%以上交易由董事会批准[13] - 与关联方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5%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后股东会批准[13] 关联交易披露 - 关联交易公告应披露年初至公告日累计交易总金额[15] 日常关联交易 - 日常关联交易合理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及时审议披露[17] 关联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特定审议并股东会审议[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特定审议并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担保需反担保[18] 投资规定 - 委托理财等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金额不超额度[19] 关联交易适用规定 - 与关联人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以利息适用规定[19] - 因放弃权利发生关联交易按深交所规定适用[19] - 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公司投资额适用规定[19] - 与关联人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适用规定[19] 特定交易豁免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可申请豁免股东会审议或免义务[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