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九一二(30159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5]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5]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 董事、高管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披露[7] - 股东可要求未执行董事会三十日内执行,未执行可起诉[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在任职通过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0] - 新任高管在任职通过后两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0]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两交易日内深交所公开持股信息[13] 减持计划 - 董事、高管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减持计划[14]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后董事、高管新增无限售股75%自动锁定,未满一年100%锁定[18] - 董事、高管离任半年内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股解锁[20] 可转让规定 - 权益分派使股份增加可同比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18] - 当年未转让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总数25%,司法等情况除外[19] 违规处分 - 董事、高管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造成损失追究责任[22] - 5%以上股东违规参照董事、高管规定执行[22] 报告机制 - 董事、高管违法违规买卖股票,董秘应向相关机构报告[23]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施行[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