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管、股东等[2] 信息披露文件 - 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2] 信息披露原则 - 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4] 信息披露责任人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9] - 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信息披露管理工作[10] 信息披露形式与审核 - 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3]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3]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3]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1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7]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披露[18]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19] 其他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6] - 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等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16] - 预计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应及时报告并公告原因等[16] 信息披露渠道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在证券交易所登记后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披露,定期报告摘要还需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披露[26] 信息沟通与反馈 - 各部门、所属子公司应至少每季度末与董事会秘书沟通反馈重大经营事项[27] 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通知公司并披露[28] 子公司信息披露 - 所属子公司指定一名信息披露联络人,负责人对信息披露负直接责任[32] 信息披露指定媒体 - 指定刊载报纸和网站为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公司网站披露不早于指定媒体[34] 会议记录要求 - 董事会秘书应做好公司股东会、董事会会议记录,记录董事等不同意见[36] 内幕信息保密 - 实行严格内幕信息保密制度,接触未披露内幕信息的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9] - 应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40] - 应予保密的信息包括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材料等未公开信息[40] - 出现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等情况,公司及相关义务人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公告[41] 违规责任追究 - 信息披露违规致公司受损,视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44] - 违规情节轻微,对责任人批评、警告处分[45] - 违规情节严重,对责任人降薪、降职或解除合同并索赔[45] - 信息披露涉嫌违法,按《证券法》相关规定处罚[46] 其他规定 - 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关联人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利[44]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后续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冲突,以其规定为准[4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46]
华生科技(605180)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