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科技(6051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华生科技华生科技(SH:605180)2025-10-29 19: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通知[7][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股东[13]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14]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1]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2] 董事选举 - 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书面提名[24]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得票少于参加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者不得当选[25][26] 表决权相关 - 违规买入股份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董事会等可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3] -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 其他规定 - 非经特别决议不与非董高人员订立管理合同[3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9]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0] - 以减资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应在决议次日公告[3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0]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权限按规定执行[33] - 规则作为章程附件,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6]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规则时间为2025年11月[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