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科技(60518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需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5]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7] - 特定情况主任委员7日内签发会议通知[17] - 董事会秘书会议召开前3日书面送达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9] - 一般现场召开,特殊情况经主任委员同意可通讯召开[19] 履职与职责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等情况视为不能履职[18]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协调审计时间、审核财务信息等[14] - 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审计时间后通知财务负责人[15] - 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后提交审核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15] 其他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提出缓开或缓议[19] - 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联络等工作[22][2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制作并管理保存[25][26]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