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009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设独立董事主任委员一名[5]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任免,任期与董事相同[5] 会议相关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会前可开临时会议[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可举行,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通过[10][11] 职责与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提建议[5][7] - 可聘外部专家,费用公司支付[7] 报酬决定 - 董事报酬股东会决定,评价时回避,高管薪酬方案需批准披露[8] 生效情况 - 规则经董事会、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