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0021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延华智能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和《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 则。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 不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 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 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时; (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