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0021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延华智能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工作秩序和行为方式,保证公司董事会依法 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的 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延华智能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 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及审批权限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1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