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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延华智能延华智能(SZ:002178)2025-10-29 20:41

延华智能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规范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和内容以 及未公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流转程序,确保公司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及《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重大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以下情形时, 报告人应将收集的相关信息汇报至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发生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向其他方提 供财务资助、提供担保时; (二)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委托或者受 托管理资产和业务、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债权或者债务重组、签订技 术、商标或其他许可使用协议、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等交易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