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华智能(00217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延华智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上 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和 信息披露相关工作。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 50%以 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 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 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 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 以下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本规范相 关规定: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