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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华智能(00217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延华智能延华智能(SZ:002178)2025-10-29 20:41

延华智能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 行使选举董事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上 海延华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 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 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 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 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 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来投向两位 或多位董事候选人,得票多者当选。 第三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 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 会选举 2 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1 延华智能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四条 本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