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意集团(00219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如意集团如意集团(SZ:002193)2025-10-29 20:4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原则上现场会议,必要时可用通讯或结合方式[19] 职责与工作 - 督导内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8] - 年审前后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13] - 对年度财报表决,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13] - 特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其他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董会计专业人士担任[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 公司会前3日提供资料信息[19] - 可要求内审负责人列席,必要时邀请他人[19] - 必要时聘请中介,费用公司支付[19] - 会议有记录,报董事会,委员保密[19]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