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至少三名及最多五名非执行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应过半数,成员中至少一名符合要求的专业人士担任主席[2] 任期规定 - 委员会成员三年一届,定期换届,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5] 会议安排 - 至少每年与公司的会计师开会两次[6][7]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需提前五日通知成员,主席不能出席可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主持[9] - 在公司公布中期及全年业绩前合理时间内分别召开一次会议讨论账目问题[9] 审议工作 - 定期审议、更新或修改工作细则,更改需董事会会议批准[4] - 年度审计完成后,与相关方审议公司财务报表、会计政策等多项内容[6] - 中期及季度财务报告公布前,与相关方审议财务报表等并关注特定事项[6][7] - 定期审查确认公司关联人清单,审核关联交易并提交董事会审议[8][9] 系统管理 - 与经理层讨论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确保其有效建立[7] - 至少每年检讨一次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并向股东汇报[7] 其他职责 - 就会计师的委任、薪酬等事宜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并处理相关问题[7] - 设立程序检讨及监察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7] 会议记录与汇报 - 董事会秘书记录会议内容,初稿及定稿在会后二十一日内先后发送给成员[11] - 委员会主席每次会议后上报主要内容,至少每六个月汇报工作进展[11] - 委员会主席每年至少提交一份报告,内容包括审阅业绩结论、委任续聘会计师建议等[11] 出席要求 - 委员会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未能出席董事长邀请另一名委员出席[12] 细则执行 -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12] 信息公开 -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和公司网站公开职权范围、解释角色和权力[13]
宁沪高速(600377)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