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沪高速(60037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度审议 -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第11届16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1] 制度适用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责任追究原则与流程 - 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等原则[4] - 董事会秘书收集资料提方案报董事会批准[5] 责任情形与处理 - 违规致年报差错或不良影响应追究责任[3] - 恶劣情形从重处理,有效阻止从轻处理[3][7] 责任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8] - 董监高及子公司负责人追责可附带经济处罚[6]